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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庄浪县202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庄浪县2020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庄浪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等10个省列实事办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分别于5月20日前、9月18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投资260万元在我县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1个,属于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庄浪县盘安中心小学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0套,今年建成主体,2021年投入使用。

  (一)科学规划,协调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由省级统筹规划,市级协调指导,县级组织实施。县教育局依据下达资金,制定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优先满足最贫困、最亟需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住宿需求。

  (二)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坚持新建与改建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富余或闲置校舍,围绕满足住宿基本需要进行相应改造。结合实际和使用需求自行设计,统筹考虑并配置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新建或改建的周转宿舍安全、实用。

  (三)规模相宜,适度提高。参照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5平方米/套),适度提高,以每套不低于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一)前期准备阶段(1—5月)。编制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并上报备案;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备案、项目实施,项目“周进展”“月进度”统计上报,评估验收,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安全;县财政局负责省级下达资金的拨付、会同教育局对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县发改局要会同教育局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查和监督问责。

  (二)加快建设进度。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精心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业,开辟项目“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间,确保项目及时开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例会、包干、周报、督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克扣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投资1300万元为盘安小学等17所学校安装电采暖设备并进行电力增容,增加供暖面积25369平方米,解决3113名师生冬季取暖问题。

  (一)依据计划,稳步推进。依据2018年向省教育厅上报备案的《平凉市(全省深度贫困县)农村边远地区温暖工程建设项目计划(2018-2020年)》三年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实施,切实解决最贫困、最急需的学校供暖问题。

  (二)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对2019年已经实施温暖工程学校的项目建设费、维护费、电费等进行认真调研分析,选择合理供暖方式,确保供暖设施经济、安全、清洁、实用。

  (三)注重环保,节约能源。按照环保要求,对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清洁改造,采用量子能、电能替代产品,确保采暖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已下达我县省级专项资金1300万元,一次性拨付到位,县教育局已将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学校。

  (一)前期准备阶段(1—5月)。编制温暖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上报备案,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

  (二)项目实施阶段(6—10月)。电采暖安装和电力增容项目6月底前完成设备购置并送货到校,暑假期间集中进行设备安装,10月份完成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确保供暖期全部投入使用。

  (三)项目验收阶段(11—12月)。各项目学校整理完善项目建设资料,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县教育局逐校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省、市抽查检查准备。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温暖工程年度计划编制、备案、项目实施,项目“周进展”统计上报,评估验收,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安全。县财政局负责省级下达资金的拨付、会同教育局对年度计划进行审核。

  (二)加快建设进度。把中小学温暖工程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作为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精心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开辟项目“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间,确保项目及时开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例会、包干、周报、督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克扣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平凉市人社局《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了做好庄浪县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0年,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我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县就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一)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聘毕业生订立劳务合同,毕业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劳动报酬、社保缴费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履行。

  (二)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县人才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期间,企业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三)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对招聘毕业生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指标倾斜等方式给予扶持。对毕业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未就业庄浪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庄浪就业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原《就业报到证》不需再调整改派)。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一)制定实施细则,发布招聘公告(6月底前)。县人社局根据市人社局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细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

  (二)审核企业资格,征集招聘岗位(7月底前)。根据实施细则确定的招聘企业资格条件,县人社局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征集、报备和发布招聘企业岗位需求信息。

  (三)分解招聘指标,组织双向对接(8月底前)。根据市人社局分解下达的招聘指标,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企业,并在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双向对接工作。

  (四)组织培训上岗,拨付补贴资金(9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县人社局督促企业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格资金监管。财政局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三)强化督促问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实施,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全县持有农村户籍的35—64岁已婚妇女(其中,已参加2018年、2019年“两癌”检查的妇女不再重复接受检查)。

  3.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一)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或采用HPV检测(其中,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对象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1.成立庄浪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妇联主席任组长、县卫健局、财政局领导任副组长,县妇联、卫健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筛查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具体负责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领导、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评价等工作。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县卫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技术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具体负责“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检查机构确定县妇计中心为全县定点检查机构,负责农村妇女“两癌”初检、复查工作,确定南湖、卧龙、朱店、通化和韩店五所中心卫生院为乡镇定点初筛机构,负责农村妇女“两癌”初检工作。各乡镇要遵循自愿、就近的原则选择检查机构,并全力配合检查机构完成“两癌”检查工作。

  县妇儿工委:全面负责全县“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县妇联:负责制定“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流程,确定检查计划;负责召开项目工作和业务培训会议,指导乡镇和城市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组织各参与单位和社会开展项目宣传;审核项目工作信息和经费报告;定期组织项目检查,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召开“两癌”筛查工作例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与市妇联衔接,负责“两癌”确诊患者救助工作。

  县卫健局:协助县妇联开展项目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确认筛查机构,做好业务分工及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筛查质量控制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制定宣教文稿,参与宣传活动;审核项目工作信息和经费报告等。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审核县妇计中心报送的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按经费管理方案拨付项目经费;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督导检查等。

  乡镇政府:按照县项目办的安排,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负责对辖区内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分年度、分区域统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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